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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教室老师和财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09-15

专用教室管理老师

1、专用教室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教导处为监督检查负责人。

2、专用教室的负责教师要随时检查室内安全状况,保证电、水等设施无损坏现象,如有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总务处。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专用室管理老师应经常检查灭火机等,定期要求更换消防设备,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4、专用教室负责老师在每天下班前应关闭相关的电器,锁好门窗。

5、专用室负责老师要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专用室的各项工作,做好对机器的维护、保养、物品的管理等工作,确保专用室能安全的向学生开放。

 

财产管理员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按财产性质、用途分别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三大类帐目,设立总帐、明细帐、领用登记帐目等。

2、认真管好财产。对新添的固定资产和其他物品应及时做好验收、编号、登记等工作。

3、建立必要的请购验收、领用、报废等制度。定期与财务、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定期检查各组室、各专用室及各班级的课桌以及其他财产使用情况。

5、确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及时做好教师办公用品的分发工作,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处理好对公物的赔偿。

6、严格把好验收关,凡属伪劣商品一律拒收;管好仓库,保持仓库的症结,杜绝浪费或公物私用。

7、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及时做好报废工作,积极提出添置更新物品的建议。

8、保管员调动工作或因故力争,一定要办好工作移交,并由总务主任进行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