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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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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9-27

 

一、电视台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认真细致地做好摄、录、编等项工作。   

二、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的分类、登记造册工作,定期与总务部门核对帐目和设备。根据需要制订设备和易耗品的购置计划,报校行政审批,通过规定渠道实施采购,并对新增设备进行验收。

三、保持电视台清洁卫生,室内的设备、物品摆放有序。做到在演播室内不抽烟、不吃零食、不在工作台上喝茶水。

四、保持工作室内安静,闲人不得进入。不在工作室内闲谈,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

五、管理人员应确保电视台安全,正确使用各类电器设备。做到开机前先检查电压,下班时切断电源。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日常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霉雨季节和多雨天气,定期对设备通电开机,暑假期间保持定期开机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管理人员要树立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密切配合学校各部门、各班级教育、教学、宣传等活动,认真做好采编工作,严格把好片源关,及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八、电视台所有设备均系学校教育、教学专用设备,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未经校长室特别批准,所有设备、器械不得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