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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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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志愿者服务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28

“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志愿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贯彻“人人都是志愿者”思想,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发展,实现校内互助、社区互动,以志愿者行动践行“明德厚学”校训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制度

1、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为服务宗旨。

2、志愿者服务由党支部领导,教职工全员参与,志愿活动要服务分配。

3、志愿者“爱心结对”、“ 同伴互助”要求做好登记与记录。

4、党员教师志愿者每月参加活动两次,非党员教师志愿者每月参加活动一次。

5、志愿者服务活动按安排表开展,志愿者如不能参加活动要及早提出请假。

6、志愿者服务要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实践科学发展观。

三、 服务项目

校内:“同伴互助”、“帮困助学—关爱成长”爱心结对、“温馨关爱校园行”等。

校外:“迎世博清洁家园活动”、“帮困助学活动”、“社区志愿者活动”、“党员社区义务劳动”、 “绿化保洁”、“ 敬老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