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徐教监[2008 ]第5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了由校长、书记、各处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学习和自查工作。在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学校的实际收费情况,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可以看出,我校在各项收费活动中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学校领导一贯对规范收费工作十分重视,在全校政治学习上多次强调全校各路工作、各位教师都要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规范收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明白消费卡”执行。凡是明白交费卡上未明列出的,凡是家长不同意的一律不得收取。即使需要收取,而明白交费卡上未列出的,都由公用经费开支。在工作程序上,实行由财务人员操作,总务、教导把关,校长最后批准的办法,统一标准,层层控制,使得教育收费工作越来越简单,越来越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无提前收取费用,无收取赞助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现象,无办班收费现象。
2、我校有少量招收外籍学生,收费按规定每人每学期2100元(07年9月前入学),3000元(07年9月后入学)
3、免除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能得到保证。
4、无强制收费现象,订报劳务费已上缴国库。
5、无违规补课收费情况,无出租教室现象。
6、无擅立收费项目,无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一切按明白交费卡规定办理。
7、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专用的收费公示栏,明白交费卡每个学生人手一份,由家长填好回执后,交给学校,由总务处统一保管。
通过自查,我们同时也感到:学校虽然近几年来这方面工作做得较好,但不能掉以轻心,仍要坚持按规定办事,在收费问题上决不出现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