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我校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徐教监〔2011〕5号)以及《关于转发<教育部治理办2011年上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了由校长、书记、行政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学习和自查工作。在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学校的实际收费情况,逐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可以看出,我校在各项收费活动中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首先,学校领导一贯对规范收费工作十分重视,在全校政治学习上多次强调全校各路工作、各位教师都要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规范收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明白消费卡”执行。凡是明白交费卡上未明列出的,凡是家长不同意的一律不得收取。即使需要收取,而明白交费卡上未列出的,都由公用经费开支。在工作程序上,实行由财务人员操作,总务、教导把关,校长最后批准的办法,统一标准,层层控制,使得教育收费工作越来越简单,越来越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无提前收取费用,无收取赞助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现象,无办班收费现象。
2、无强制收费现象。
3、无违规补课收费情况,无出租教室现象。
4、无擅立收费项目,无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一切按明白交费卡规定办理。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专用的收费公示栏,明白交费卡每个学生人手一份,由家长填好回执后,交给学校,由总务处统一保管,同时通过校园网及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接受广大家长监督。
通过自查,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出现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当然有些地方还需要加以完善。比如在制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告家长书时,以往在学校发的通知上只有总价却没有明细价。通过学习后知道这样的告家长书不够全面。为此通过对相关文件的学习,使大家更加明确了规范的要求,也使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真正的落实到位,规范工作要求,严格了执行力度,确保学校各项资金科学、规范、合理的使用,使学校的办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