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校务工作会议是学校领导的经常性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2、学校校务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校长可根据会议内容参加。
3、学校校务工作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4、学校校务工作会议每周举行一次,时间为周五上午,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程。
5、参加会议的同志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6、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有关领导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议的,应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修正。
7、校长布置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做好会议记录,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