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风自督工作的制度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1、校长必须在述学述职报告中向教师汇报廉洁自律的情况。
2、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的各种文件法规。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4、按时完成各种事务,及时上交各种材料表格。
5、班子成员和全体教师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
6、严禁杜绝私设小金库,各类收入包括劳务费必须入帐。
8、严格按局捐资收费程序要求进行。捐资助学校长、教导、总务决不单独接待,也不直接接受钱物,接待、收费人员分开。
9、定期向教师汇报学校重大事项,做到信息公开。
10、坚决贯彻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有关精神,层层把关坚决杜绝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