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师德实施细则。(详见附表)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教职工人数的15%-25%)、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考核组织
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由学校行政和各年级组长组成,下设:
1、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陆培贤 黄蕾 邵红 王瑛 严裔翔 顾建荣 李艳
2、师德考核仲裁小组: 杨亦群 周嬿 朱嬿玮 施文娟 刘惠琳 朱承怡
四、考核程序
(一)每学期考核一次。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评估。
2、年级组长进行考核。
3、学生、家长将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教师师德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者,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5、师德考核相关资料,校方进行妥善保管。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等依据。
2、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绩效工资中的基础奖励工资,考核优秀的另行奖励;3、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绩效工资中的基础奖励工资,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职称评定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师德一票否决)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3、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的。
5、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6、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7、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8、到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9、违反社会公德,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七、附则
相关指标解释权属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上海市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修订稿)
姓名: 20 年 月 日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自评 | 组 评 | 校 评 |
遵纪 守法 | 坚定 政治方向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
自觉 爱国守法 |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遵守社会公德、不做违法违规之事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 ||||
传播 优秀文化 |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发表、转发错误观点和不良信息。 | ||||
遵守 各项制度 | 严格遵守学校考勤请假等各项制度,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岗。 | ||||
爱岗 敬业 | 潜心 教书育人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 |||
参加 升旗仪式 | 认真参加每一次升旗仪式,规范站立,高唱国歌、校歌,不随便讲话、走动。 | ||||
注重 教学常规 | 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不中途离开课堂,不坐教,不带手机进课堂,不带不良情绪进课堂,加强课后辅导,做到“四心”。 | ||||
认真 做好护导 | 准时上岗,加强岗位巡视,指导学生文明休息。 | ||||
做到 专课专用 | 两分钟预备铃准时到岗,做到专时专课专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
秉持 公平诚信 |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 ||||
关爱 学生 | 严慈相济 |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 |||
关注健康 |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认真巡视学生眼保健操和室内操,注重五育并举。 | ||||
安全防范 |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 | ||||
家校沟通 | 重视与家长交流沟通,平等相处,职业用语规范,遇事不推卸责任。 | ||||
为人 师表
| 教师形象 | 坚持言行雅正,作风正派,穿着大方得体,仪表端庄整洁,语言文明规范,注重职业形象。 | |||
同事协作 | 同事间能和谐相处,互帮互助,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 | ||||
规范从教 | 勤勉敬业,乐于奉献,社会形象好,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 ||||
廉洁自律 | 廉洁从教,不参与或介绍有偿家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 ||||
总体评价 | |||||
出线指标: 如:突出的好人好事,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等 | |||||
一票否决:①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 ②家长投诉,经核实属实的; ③因行为不当或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
此表依据于《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执业行为十项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