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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学年少先队评选程序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3-13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少工委的统一部署,将于今年“六一”期间联合表彰二OO八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队集体的工作,结合校情充分发挥队干部的工作能力,树立队员们的法制观念,发扬一批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树立一批“一中心”的小榜样。

二、成立评优表彰领导小组:

组长:  黄建平   陆培贤

组员:  吴淑琴      江寒香   杨亦群   张惠惠

三、评选要求:

1、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评优表彰领导小组,并制定评审计划及操作时间进度表;

2、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结合教师的政风行风建设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评优条件;

3、利用队会课,向全校少先队员进行宣传动员,使每一成员明确评选要求;

4、通过层层民主推荐、评审,听取多方意见:

① 在大队委员会例会上,指导民主评选、制定评选程序;

② 各中队学习评选要求、评选计划,推荐校级优秀两位、年级组优秀三位

③ 年级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听取个人课老师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

④ 在全校范围内,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试;

评优表彰领导小组结合评选条件,初步定出评选对象;

5、听取意见,确定申报区级个人两名、集体一个的名单;

6、张榜听取社会意见五天;

7、上报团区委审核。

四、评选表彰的对象:

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的少先队员、队长和集体。

五、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长):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队集体(大队、中队、小队):分为市、区、校三级。

六、评选表彰的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力,认真承担和完成对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和工作,模范遵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开展中小队活动,在活动中能积极献计献策;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创造性的开展探究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

区优秀队员(队长)还需获得校优秀队员(队长)的称号。

    市优秀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队员(队长)的称号。

2、优秀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

    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各类中小队活动;

    在温馨教室建设活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能有效地创建中小队集体。

附:评选表彰进展时间表:

2/26--27

1、   学习相关文件

2、   制定评选计划、时间表

 

2/27

1、   再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2、   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向全校教师宣传、动员

 

3/2--3

1、   向全校少先队员宣传、动员

2、   各中队学习文件并制定中队操作计划

3、   按要求推荐中队候选人

各中队明确要求,进行第一次推荐(自荐),并组织撰写申报材料(个人、集体)

3/4--5

1、年级组进行初步评审

2、听取各任课老师意见

各中队上报推荐的事迹材料。

3/6

1、   校评审小组第一次评审

2、   再度听取相关老师意见

候选人或集体再次修改材料

3/9--13

1、   全校性的民意测验

2、   校评审小组第二次评审,确定申报名单

张榜5天,听取意见

3/16

1、   组织材料、张白榜

2、   上报团区委审核

 

 

 

                                                     2009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