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表达和维护基层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工会领导下和徐汇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3、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工会同步换届。
二、基本任务
1、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要承担起指导、服务的职能,为学校中的女职工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2、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搭建培养优秀女性人才的舞台,促进学校女性教师的专业发展,为学校输送优秀女性人才。组织优秀女性人才参加建功立业和各项技能比赛活动,弘扬具有高尚师德的优秀女教职工的先进事迹。
三、工作制度
1、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三重一大”制度的原则议事决策。
2、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女职工工作。每学期定期向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工会进行工作汇报(包括每一季度向上级女职工委员会上报1—2条信息《信息统一上报到成建一副主席处》),遇有重大事项,由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3、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职工委员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学校中心工作上,积极配合学校的党政工的工作,及时做好相关的调研、总结工作。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女教职工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