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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3-01-09

(正式稿)

一、指导思想:

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宝贵的人才资源,通过校骨干教师的评选,建立和逐步完善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快速健康发展

 

二、管理和操作

1、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学校成立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骨干教师的评选考核工作,每学年考核小组根据师德表现、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坚持一年一评选,一年一聘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荐和与他荐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为评选重点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修养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敬业爱岗,热爱爱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行为。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学生、家长满意率较高。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在工作中主动承担责任,勇挑重担,有奉献精神,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学校全局利益。

3、学年度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二)业务能力。

1具有较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并不断把先进理念落实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自己比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

2、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教学调控应变能力较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和质量较好,或所任教学科有显著进步。

3、辅优补差工作有成效。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个体发展,注重因材施教,有计划地做好辅优补差工作,效果较好。

(三)教育研究。

1、加强学习与反思,学习教育教学专著1-2/学年,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学习体会,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在校级或教研组层面进行交流)。

2、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研究(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并撰写相关课题研究报告。每学年撰写1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案例分析等)。争取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在校本课程开发与实践上,有一定的先行作用。

(四)示范指导。

1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年级组、教研组教育教学研讨工作,主动与他人合作,乐于帮助他人,乐于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成果。

2主动承担起培养青年教师的责任。担任1-2名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或带教实习生等)。积极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有关青年教师的培训和骨干教师的有关评选工作。

3每学年至少要承担1-2次校级以上公开教育教学任务(包括公开课、示范课)。

(五)资源建设

1、在校本教材、特色资源库、家校平台等某一领域有较显著成绩或有较大影响,每学年上交教学课件不少于2个。

2、及时将公开课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教学随笔等资源上传到学校校园网。

四、评选程序:

1、自荐。申报人可以参照申报条件自行向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再由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多方意见,列出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符合校骨干教师条件的人员并组织填写署名的推荐票。由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3、审核。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正式入选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意见递交校务会议审核,提出“校级骨干教师”入选名单。

4、公示。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通过后的“校级骨干教师”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5党支部审核。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后的入选名单及公示情况报校党支部审核,确定正式当选名单。

6、公布。学校将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正式宣布本学年度的“骨干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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