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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Shanghai Xuhui No.1 Central Primar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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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上海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图文)
作者(来源):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工会 龚柏宇 发布时间:2006-12-05

  

    在第十八届法制宣传周来临之际,一中心小学又传来喜讯: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喜获有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司法局等联合颁发的上海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李金巧校长评为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教育系统仅此一家获得这一殊荣真是可喜可贺。
    多年来,一中心小学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提升教师的法律意识,规范学生的行规。为了提高依法治校的有效性,一中心小学找准结合点和切入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依法治校工作:
    1、依法治校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是教书育人,教师的言行是学生行为的示范和导向,因此,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教育是重中之重。一中心小学结合创建市文明单位为契机,抓住政治学习这块阵地,利用《信息之窗》栏目,经常进行法制宣传,努力寓法制教育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不断促进队伍建设。
    2、依法治校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学校十分重视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和渗透,强化教师民主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使各项法律法规的精神很自然地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无论是学校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三年规划的制定,还是每年年初的经济预算及重大问题的决策,均能自觉按照相关的法规文件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操作,为广大教师民主参与创造了条件;在行风政风建设中,每一位教职工自觉地签定《责任承诺书》,都主动用《承诺书》的要求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几年来,学校依据相关的法规,制订学校章程及七大方面一百条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涉及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均在教代会上讨论表决通过。如今,学校的重大决策出台,均通过专题教代会的研讨,党员干部的先行学习、讨论,校务党务公开栏的公示,全校教职工的实践反思、意见征询,全校上下的试运转、正式运转这样的顺序开展,变严肃地、牵强的法制教育,为自然的、必需的行为准则。
    3、依法治校与学生行规教育相结合。学校依据相关法规制订小学生行为规范二十条,并编成了16条《三字经》。春秋游,国庆节来了,学校就宣传《交通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植树节活动,学校宣传《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科技节,学校又宣传《环境保护法》,特别是最近两周的升旗仪式上,学校还结合法制宣传周连续对学生进行了广泛的法制宣传,并对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了详细地讲解,让学生们感受到法就在我们身边。每学校还将法制宣传渗透到探究课、思品课、社会课及其它的学科中进行。这样多管其下,多年坚持、多重效应,师生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提高。
    几年来,在全体师生的积极努力下,一中心小学的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校曾获得上海市“三五”普法的先进集体;还评为区法治教育特色学校,多次在市、区法治教育专题会上经验介绍;《与法同行——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获区一等奖;《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也获得了区科研成果推广二等奖。我们坚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才能真正推动学校的整体改革,我们更应该从落实科教兴国的战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使学校的各方面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