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评审
事项名称:教师职务评审 申报对象:徐汇区教育系统当年12月31日止尚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教师; 申报条件:师德良好;具备相应学历;相应的任职资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相应的外语、计算机资格证书等(具体见文件) 所需材料: 1)个人教育教学工作小结,二堂公开课教案。 2)论文: 申报中级:教育教学各一篇,其中一篇在区、县级以上发表或交流并附证明。正式出版物需提交原件。 申报高级:2~3篇,其中一篇通过鉴定C级以上,至少有一篇在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刊物上发表过,其他未发表过的需在区(县)及以上交流,并附证明。正式出版物需提交原件。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明、职务培训结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资格证书、先进荣誉称号、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办理机构: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评审时间:初级:6月份;中、高级:10月份 办理程序: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聘任委员会评审——人才中心组织教师高、中级职务学科评议组进行专家评审——(高级评审结果报人事局网上公示)人才中心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政策依据:【沪人(2004)127号】文、【沪人(2004)128号】文、【沪教人(2004)77号】文、徐教人【2004】10号文、徐教【2005】5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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