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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08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要求。

2、体育室应根据达标项目,科学地编排课外活动内容,班主任应有的放矢地组织学生锻炼。

3、每学年初,体育室应根据3—5年级班级实际情况,与班主任商量制定出达标计划,确保100%的达标率。

4、一、二年级学生虽不是达标适龄儿童,但各班主任仍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利用体育活动组织学生锻炼,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锻炼方法,养成锻炼习惯,为今后达标做好铺垫工作,提高身体素质。
5、
学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成绩列入学生档案,评三好学生,体育达标成绩必须在以上。班级的达标成绩是评文明班的重要标准之一。
6、
学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成绩列入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考核内容,作为晋级、评优的参考条件和依据。
7、在开展达标活动时,教师要注意安全,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8、
每学期举行校运动会,每月在各年级中开展小型多样体育竞赛一次。

9、每位体育老师必须带好专业运动队,定期训练运动队,力争在每次区体育运动会竞赛活动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