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制度 - 内容 -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教育信息网 图片飘窗效果

 1584751555173875.jpg 

 222.png

 

 

食堂卫生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1-06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2、蔬菜、鱼、肉要新鲜,烹调前要彻底洗净,烹调时要煮(妙)熟透, 海鲜贝壳类不得生食。
3、所有餐具,厨具要彻底消毒,保持清洁,禁止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4、熟食品的斩、切、糕点加工和食物精加工要在相应熟食间、糕点间和加工间进行,不得随意在烹调间内操作。
5、雪柜存放食品要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熟食存放冰箱要加盖密封,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清洗、消毒。
6、工作人员必须配有两套以上的工作衣帽,衣着整洁,烹调人员头发不得外露,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7、原材料要在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每一种原材料都必须要有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保质期,并要保存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