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室工作制度
1、学校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学生在校上学期间非学校师生员工不得入内。
2、门卫人员应准时上岗,认真记好进出人员情况工作记录。如有事离岗需与总务处联系,派人补岗后,方可离开。
3、来访、来电事宜,应礼貌接待,仔细询问,及时处理。
教师上班时间不接待来客来访,因工作需要来客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人
员验证同意后方准入内,进离校都要注明时间。
门卫人员收发信件、报刊、杂志应仔细核对,作好记录,及时送交有关部门、
人员。
骑自行车者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各类物品出校门须凭出门证或其他证明。
学校教师上班时间出校门须递交出门单。注明外出原因及出、进校时间(总、
分校兼课教师除外),外出开会、进修的教师还须递交相关的通知,门卫人
员有责任询问。学生在上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校,特殊情况应办理相关手续。
10、闲人不准随便进入传达室,不随意翻阅报刊杂志、文件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确保校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校教职工应加强防火安全意识,学校领导应经常对教职工进行有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的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
2、严禁在食堂、仓库、宿舍等处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谨防火灾事故苗子出现,违者批评教育,屡犯者扣发奖金或罚款。
3、禁使用电炉,严禁在非食堂范围内使用油炉,煤炉等取暖、煮食。
1、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防火防泄漏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员要遵守
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做好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2、使用煤气的食堂应严格管理制度,必须做到一关二看三检查的双人管理,互
相把关。(一关:总开关是否关好;二看:是否有漏气;三检查: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3、所有消防设备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灭火机应放在易取近距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