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实施细则
(正式稿)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善良的使者、挚爱的化身,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做一名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应当是徐汇每一位教师的价值追求。2008年,教育部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就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现制定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1、爱国守法,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认真参加每周政治学习,认真记笔记,积极参加讨论,献计献策,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3、升旗仪式规范站立,认真唱国歌,校歌,不随便讲话走动。
二、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1、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切实落实请假登记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认真履行护导职责,7:40校门口集合,7:45准时上岗,加强岗位巡视,积极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安全。
3、两分钟预备铃准时到位,做到专课专用,班会课、午会课要开展针对性教育,专题教育有教案,保证学生三课两操两活动时间。
4、上课不坐教,不带手机进教室,不随意走出教室,不将不良情绪带入课堂。
5、按时组织学生安静、有序就餐,不推迟学生午餐时间。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十分钟劳动,不做他事。
6、按要求放学生路队,做好学生和教室收尾工作,加强放学后滞留学生的管理。
三、爱岗敬业,力求教育教学流程精致化。
1、专心从教,对学生高度负责,精心备课,做好课前准备。
2、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做到精讲精选精练。
3、作业要及时批改反馈,加强面批及针对性补课,倡导分层作业和个别辅导。
4、不以成绩为唯一评价标准,注重学习能力培养和学习过程评价。
5、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认真听课评课,认真完成教研组交给的培训任务。
7、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四、关爱学生,细微之处见德育。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学生,关爱特殊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认真巡视学生眼保健操和室内操,不做他事;不拖堂,保证学生课间休息。
3、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为人师表,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1、穿着得体大方,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2、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不斤斤计较,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
3、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5、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6、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等先进称号的教师,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六、终身学习,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经常主动阅读教育教学专业书籍,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2、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九届三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2、相关条款解释权属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上海市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