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有关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的指导意见》。
12月4日,在学校中心组学习中,中心组成员首先通读了徐汇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然后全体中心组成员就《意见》精神落实交流了学习感受。班子成员一致认为《意见》的下发和实施充分运用学实活动取得的共识和成果,体现了徐汇教育围绕“一流城区、一流教育、一流队伍”的建设目标,凸现了徐汇教育党建“一·二·三格局”。同时,更为学校制定新一轮的三年发展规划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治思想引领,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更上一层楼。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修订完善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强化工作意识和作风建设,推动学校各方面发展。
12月8日,党支部继续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学习《意见》精神。党员们认为,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凸现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举措,更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党员们纷纷表示要立足学校,增强大局意识,在教育教学中体现三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将继续坚持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扩大学实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发展工作中来,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