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校长是学校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工作,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领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建平
副组长:陆培贤
成 员:学校中心组成员及各年级组长
二、领导责任分工
1、组长 :黄建平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 :陆培贤书记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 、中心组成员 :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 重点落实消防、治安的管理工作;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的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4 、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领导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三、考核和责任追究
1、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
2、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失火、失窃、教职工和学员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3、今后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一票否决。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