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教师评优制度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区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区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9、各级各类市区评优活动,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操作,严格按程序民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