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进、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严禁学生家长在上课期间进入教学区域,无关人员(含拾捡垃圾,叫卖东西,推销产品和自招生人员)严禁入内,按时开门关门,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由保卫人员负责。
三、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门卫必须认真验证,凭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的假条,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若误放,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四、门卫必须坚持每天准时到岗值班,若因离岗、脱岗,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五、坚持全校放学时,凭“家长凭接送证”进校接学生。
六、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一年
学 校〔盖章〕: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门卫〔签字〕: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