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
1、班主任要贯彻《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对班级学生的安全负总责,各班主任要利用午会课、班队会,针对不同年龄的学生特征,从不同的侧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富有实效的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始终。要把消防、交通、卫生、治安安全等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健全学校安全信息送达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3、建立班级学生安全网络,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各班级要登记好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对学生无故旷课的要及时同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当天学生无音讯的要向校长室报告。
4、健全学生中途请假制度。学生请假要有家长的请假条,学生中途离校,要由班主任签字,学生凭条离校。
5、加强对学生校外活动的教育。发现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游艺机室等场所,要及时联系家长,并对其进行教育。
6、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以避免不测事件的发生。
7、加强珍惜生命教育。严禁学生到宗教场所进行活动,严防学生受到邪教思想的侵蚀。大力开展远离毒品教育,做好宣传,向学生讲清毒品的危害,切实把珍惜生命教育落到实处。
8、“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日常教育中,加强楼道安全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根据季节的变化,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做好食物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把事故的苗子消除在萌芽状态。
年级组长
1、年级组长要督促各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保证学生在校的安全。
2、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教育,管理好学生在校各环节,组织管理好本年级学生校内外活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 一旦发生学生流失、师生伤害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年级组长应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应对,防止事态继续发展。
4、 要及时了解、发现、帮助和解决本年级中班主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年级内教师之间的矛盾。
5、 在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中,应配合学校参与活动全程管理,并在好本年级教师的协调工作。
6、 指导督促年级组内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